商检操作流程:
1.商检机构受理报验。首先由报验人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并提供有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外贸合同、信用证、厂检结果单正本等;商检机构在审查上述单证符合要求后,受理该批商品的报验;如发现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
2.抽样。由商检机构派员主持进行,根据不同的货物形态,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抽取样品。报验人应提供存货地点情况,并配合商检人员做好抽样工作。
3.检验。检验部门可以使用从感官到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各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形式有商检自验、共同检验、驻厂检验和产地检验。
4.签发证书。商检机构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出口企业在取得检验证书或放行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运出口。
办理木制品商检需要资料: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说明书;
4检验报告;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品设计包(含产品标签);
6、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7、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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