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招商团长入驻协议,团长代办申请开通

DY招商团长入驻协议,团长代办申请开通

发布商家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月梦淇百货店
联系人
赵好运(先生)
职位
经理
微信
wekin13148
服务
招商团长代开通
联系
微信与电话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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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加微信免费咨询
  "精选联盟"服务协议(招商服务商)  本协议是你与北京空间变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服务方")之间就你(招商服务商,即招商团长)使用精选联盟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推广人与委托人提供撮合服务及使用平台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你应遵守本协议及其它规范。
就本协议项下涉及的某些服务项目,可能会由公司的关联公司向你提供,你知晓并同意接受上述服务内容,即视为接受双方之间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亦受本协议约束。
  为了更好地为你提供服务,请你仔细阅读本协议。
在你开始使用本服务之前,请你务必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权利许可和信息使用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
其中,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条款等重要内容将以加粗形式提示你注意,你应重点阅读。
  如果你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服务方客 服渠道进行询问,服务方将向你解释条款内容。
如果你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服务方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否则,表示你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届时你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服务方对你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1.相关定义:  1.1"精选联盟平台":是指公司运营的协助委托人、推广人、招商服务商(即招商团长)达成推广服务合作的信息技术服务平台,精选联盟平台向推广人、招商服务商展示委托人拟推广的商品、服务、直播间,向委托人展示推广人及推广相关数据信息、招商服务商的招商活动等信息,便于委托人、推广人、招商服务商达成服务合作。
  公司有权单方对平台进行更名,平台名称变更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1.2"巨量百应平台":是指公司运营的综合技术服务平台(域名:buyin.jinritemai.com),为达人、服务商提供各项技术服务,以便前述用户查看相关数据信息,与其他帐号建立绑定关系,获得绑定帐号的功能权限,提升运营效率。
  1.3"推广人":是指利用精选联盟平台的信息技术服务,在其可合法使用的推广空间内,对委托人符合"精选联盟"平台准入条件的商品、服务、直播间提供推广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4"委托人":是指符合"精选联盟"平台入驻条件,利用精选联盟平台的信息技术服务,委托精选联盟平台中的推广人分享推广商品、服务、直播间等推广对象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商家、第三方平台等。
  1.5"招商服务商":是指利用精选联盟平台的信息技术服务,受达人委托,通过联系商家、发布招商活动等方式帮助达人选品。
受商家委托,帮助商家找达人带货的第三方撮合服务商。
以下简称"你"。
  1.6"推广空间":是指推广人合法享有使用权的互联网信息发布空间,包括但不限于网页、界面和/或即时通讯等软件空间等。
  1.7"推广服务":推广人利用精选联盟信息技术服务通过其推广空间对委托人接入精选联盟平台的商品、服务、直播间等推广对象进行推广的服务。
  1.8"平台规则":指在平台上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种规则、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你使用本协议项下平台相关功能所应遵守的相应规则及其他细则、规范、政策、通知、公告等规范性文件。
  1.9"推广平台":指"DY"、"西瓜"、“头条”、"DY火山版"等服务方关联公司运营的关联平台以及前述平台以外的非服务方关联公司运营的其他平台,推广人可合法利用前述平台的推广空间为推广人提供推广服务。
  推广平台进行更名,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1.10"小店平台":指公司运营的为小店平台用户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多方独立开展网络交易活动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包含域名是“jinritemai.com”的网站或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增删的在各种互联网终端设备上展现的各种应用形式。
  你理解并同意,随着业务和技术的发展,公司有权对上述定义的各种名词,包括但不限于"精选联盟平台"、"招商服务商"、"平台规则"等进行不时的修改和解释,并且公布在精选联盟平台或DY电商学习中心(域名:school.jinritemai.com/)。
如你继续使用精选联盟平台提供的服务即视为你同意该等内容变更,如你不同意对其的修改和解释,请你立即停止使用精选联盟平台所提供的全部服务。
  1.11"全球购跨境电商平台":指优选海购(澳门)一人有限公司所运营的为全球购跨境电商平台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多方独立开展网络交易活动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的网站或优选海购(澳门)一人有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增删的在各种互联网终端设备上展现的各种应用形式,具体网站的域名及应用以全球购跨境电商平台公示为准。
  2.协议的确认与接受  2.1本协议由服务方与招商服务商签署。
  2.2你勾选本协议或以其他合理方式确认本协议,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平台规则、法律声明等则在你和服务方之间成立生效,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2.3精选联盟平台有权对本协议内容或精选联盟平台发布的其他服务条款、规则、指引等内容随时更新,精选联盟平台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发布公告,而无需征得事先同意。
如你继续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即视为你同意该等内容变更,如你不同意本协议或随时对其的修改,请你立即停止使用精选联盟平台所提供的全部服务。
  本协议及本平台规则的修订的相关公告、通知等将通过精选联盟平台或DY电商学习中心等途径进行发布。
  3.精选联盟平台帐号开通与使用  3.1精选联盟平台帐号使用巨量百应平台帐号的技术服务,你注册登录精选联盟平台,需先注册巨量百应平台帐号。
  使用巨量百应平台帐号登录精选联盟平台,你授权巨量百应平台向精选联盟平台共享你的巨量百应平台帐号信息(头像、昵称、注册手机号、帐号认证信息及提交的认证资料),以便你完成精选联盟平台帐号的注册及身份认证。
  你理解并同意:你的精选联盟平台帐号和巨量百应平台帐号的数据和权限在两个平台之间进行互通,以便于你可更快捷便利地在两个平台进行相应操作,并查看相关数据,提升运营效率。
  3.2你有责任维护自身帐号并对你注册帐号下的所有行为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你应高度重视对帐号与密码的保密,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帐号及密码。
若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你的帐号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漏洞问题时,你应当立即通知服务方。
  3.3你在平台的注册帐号于你本人使用,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赠与、借用、出租、转让、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帐号。
如果公司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认为使用者并非帐号初始注册人,为保障帐号安全,公司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该注册帐号提供服务,并有权禁用该帐号。
  3.4你理解并承诺,你所设置的帐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你的帐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及其他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用他人名义(包括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姓名、名称、字号、头像等或采取其他足以让人引起混淆的方式)开设帐号,不得恶意注册平台帐号(包括但不限于频繁注册、批量注册帐号等行为)。
你在帐号注册及使用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有害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
  4.平台服务  4.1平台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向你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并审核管理招商活动信息,向委托人展示相关信息,供委托人浏览并选择参与你发布的招商活动等。
  4.2为使委托人更好了解你的服务能力,促成双方的合作,你同意平台公开展示你的合作达人信息及以往招商活动的相关数据信息。
  4.3你经商家的明确授权,可在平台获取商家在平台展示及形成的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家信息、商品信息、订单信息、销售信息)以提升选品合作效率、更好地为商家提供招商服务。
  4.4你经达人的明确授权,可在平台查看达人在巨量百应平台、精选联盟平台上展示及形成的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达人信息、运营数据、推广信息)以便为达人更好提供招商服务。
  4.5服务方有权收集你或你的合作方在使用巨量百应平台、精选联盟平台、推广平台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各项与招商服务相关内容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数据、出单商品、出单数据、合作的商家与达人以及合作中产生的信息等)。
你认可,服务方有权获取前述数据并对前述数据进行分析,用于向你或精选联盟平台其他用户进行展示,以便提升你的运营效率,或提升平台服务质量之目的。
  5.招商服务商声明与保证  5.1你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推广义务的相关资 质、条件:  (1)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有资 质及能力提供招商服务,确保其自身及其使用的推广资源已经获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所有许可和批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符合平台招商服务商的入驻要求。
  5.2你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与平台签署的各项协议、平台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
你自行对你的发布的信息、合作的商品,以及使用本服务的其他行为承担责任。
  5.3你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不得侵害用户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你对获取的其他用户的信息严格保密,非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可使用,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他用户的信息。
  (2)你不得强制委托人报名参加活动或强制委托人参与活动时间或采取其他行为侵害其他用户或第三方的权益。
  (3)你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欺诈、辱骂、恐吓威胁其他用户或任何第三方。
  5.4你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不得侵害平台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的书面明确授权,你不得以任何平台或平台关联公司的名义进行招商或从事其他活动。
  (2)你不得假借与平台或平台关联公司有合作或其他类似手段欺骗委托人或任何第三方。
  (3)你不得引导其他用户线下交易,私自向其他用户收费。
  5.5你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或扰乱平台秩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你不得将平台提供的功能、资源等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
  (2)你不得实施刷 单、作弊或其他扰乱平台秩序的行为。
  (3)你不得实施撬单、假冒其他用户名义招商等恶性竞争行为。
  (4)你不得宣导返利或进行任何传销行为。
  5.6你应严格审核报名参与活动的商家及商品/服务信息,不审核通过明显售假的商品,不审核通过涉嫌侵权、非正规途径流通的商品/服务,不审核通过含有低价、等违法用语的商品;不审核通过其他不适合推广的商品/服务。
  5.7你了解并同意,服务方有权随时对你使用服务方各功能的权限进行管理、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关闭已开通权限、开通其他功能的使用权限等。
  5.9你了解并同意,就其本协议项下的招商服务,服务方有权决定服务方所提供的数据范围。
你除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招商外,未经服务方同意,你不得复制、储存、编辑、公布、出租、出售、以其它方式披露或使用任何委托人、商品、推广人或服务提供者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商品信息数据和交易数据等。
  5.10你同意接收来自服务方及其合作伙伴发出的邮件、信息。
  5.11你应当对使用信息技术服务时的行为负责,除非法律允许或者经服务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1)使用未经公司授权或许可的任何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本服务的正常运行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  (2)利用或针对本服务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号;  2)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  3)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公司产品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4)企图干涉、破坏服务方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  5)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6)对服务方产品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7)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公司的相关规则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服务方有理由认为任何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约定的,服务方可独立进行判断并处理,且在任何时候有权在进行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责任。
  6、费用  6.1招商服务商服务费  6.1.1委托人报名参与你组织的活动,且你通过委托人报名申请后,双方达成合作协议。
你需按照双方合作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向商家收取招商服务商服务费。
双方合作时间、合作商品、各项费用均以产品页面展示为准,请你认真确认后再审核通过商家报名。
  服务费具体结算公式、结算日期、结算方式以平台公告展示为准,针对中国大陆地区境内商家的商品的结算规则可参见《精选联盟推广费/服务费结算说明》。
  6.1.2平台为保障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有权对委托人服务费比率的上下限进行限制。
具体可设置的服务费率以产品页面展示为准。
  6.1.3你应就服务费等收入依法纳税,并自行承担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税费成本,依法向委托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6.2技术服务费  6.2.1招商服务商使用本服务,除非与服务方另有书面约定,应在收取服务费时,向服务方支付技术服务费,金额为招商服务商所收取服务费的10%。
如果未来根据业务情况需要调整该费用计算方式或比例的,服务方将通过公告形式提前公布,请招商服务商实时关注本平台公告内容。
  你不得使用任何手段规避或引导其他用户进行有关操作从而规避平台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6.2.2招商服务商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服务方及/或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自招商服务商收取的服务费或自与服务方约定的相关款项中径行扣除技术服务费用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有)。
  6.3招商服务商在此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服务方及/或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鉴于该种结算方式取决于与服务方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的持续稳定运作,招商服务商同意由服务方向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申请开通服务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对其账户余额进行款项划扣、止付、解除止付。
招商服务商的上述行为同时应当遵守其与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之间签署的协议。
  除上述情况外,当招商服务商存在以下情形时,服务方有权限制招商服务商从平台进行提现或结算(限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账户款项、通知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停止向招商服务商付款):  (1)因招商服务商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他人权利等招商服务商的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服务方或服务方的关联公司损失;  (2)因招商服务商违反本协议、平台规则或其他服务条款,需要或可能需要向服务方或服务方的关联公司赔偿;  (3)其他招商服务商需要向服务方或服务方的关联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如招商服务商在上述情形下未及时向服务方或服务方的关联公司支付款项,服务方有权从招商服务商的服务费及招商服务商通过平台取得的其他款项中扣除对应金额款项(扣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从招商服务商未提现的款项中直接划扣或通知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依据服务方指示划扣)。
  6.4本协议项下招商服务商支付给服务方的技术服务费、支付给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的服务费均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计数单位同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6.5你理解并同意,如果你合作达人推广的商品为全球购跨境电商平台的跨境进口商品的情形下,终结算给你的服务费的币种将可能和商家支付服务费时的币种不同,需经过汇兑后才能完成结算,服务费汇兑的费用及汇率波动风险由你承担,因此将造成你实际收取的服务费和服务方系统向你预估展示的服务费不同,服务费以你实际收取金额为准。
服务费结算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6.6招商服务商同意,所有成交和服务费数据以服务方统计和认定的数据为准。
  6.7招商服务商同意,如涉及第三方服务费时,所有服务费数据以服务方统计和认定的数据为准。
  6.8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服务费用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日期、结算方式、技术服务费率等)进行变更,届时将在平台以公告形式公布,请你实时关注平台公告内容。
若你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则应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否则,你的任何使用行为,即视为你同意上述修改、变更。
  7.服务方的权利及责任限制  7.1服务方仅为中立的技术服务提供方,你使用本服务与其他用户发生纠纷的,你应积极友好与其他用户协商解决,服务商对你与其他用户的纠纷不负有任何义务或责任。
  同时,服务方的技术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
服务方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方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软件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7.2在所适用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服务方不做任何明示的或默示的声明,也不给予任何明示的或默示的保证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准确性和无侵权行为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2)在交易过程或行业惯例中产生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3)在访问或使用服务方时不受干扰、没有错误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7.3在任何情况下,服务方均不对源于、基于或因本协议或使用服务方而导致的数据丢失和/或任何损害赔偿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害赔偿,即使服务方已被告知此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7.4服务方对招商服务商的任何通知,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均不表示服务方做出在本协议陈述以外的任何担保责任。
  7.5服务方有权对招商服务商的行为进行检查及判定,如发现招商服务商的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不予结算服务费等处理。
  7.6对下列情形,服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并非服务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本服务暂停/终止的。
  (2)由于招商服务商的故意或过失导致其及/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
  (3)招商服务商违反本协议,或违反与服务方、服务方关联公司或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的其它协议、合同及/或约定,或者违反商品信息所在网站规则。
  (4)因服务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和电力电信中断等,导致服务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
  8.知识产权  8.1服务方是本服务所有权利的拥有者,包含商业秘密和全世界范围内的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
其它本协议中未经提及的权利亦由服务方保留。
  8.2服务方在本服务中提供的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标识和徵记(包括组合)是服务方在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并受到版权法、商标法和其它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未经授权地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均被禁止。
  8.3你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时发布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均由你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
你授权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一项全球范围内、免费、非、可再许可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翻译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制作衍生品等),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前或其他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等。
你在此确认并同意,上述权利的授予包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在与本协议项下业务相关的任何说明、推广、广告、营销或宣传中使用、复制、展示、修改、重编、出版、翻译和分发上述内容的权利和许可。
为避免疑惑,你同意,上述权利的授予范围包括使用你在平台的头像、昵称、个人形象、肖像、商标、商号、服务标志、品牌、名称、标识、或其他在平台形成的数据及内容。
  9.违约处理  9.1你了解并同意,针对你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本平台规则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服务方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警告、拒绝发布、限期改正、删除内容、立即停止传输信息、限制帐号部分或者全部功能,暂停或不予结算相关费用,直至关闭帐号等措施,同时,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权利。
服务方有权公告处理结果,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使用。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在案、并依法向有关调查时如实报告。
  同时,你了解并同意,因你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本平台规则或其他服务条款导致服务方终止本协议,并停止服务的,巨量百应平台相关服务也将无责随之立即终止,并且你与服务方签署的其他协议、与服务方的关联公司如: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星辰跃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的其他协议,服务方及前述关联公司有权无责随之立即终止。
  因你违反与服务方签署的其他协议或违反与服务方的关联公司签署的其他协议,导致服务方及/或服务方的关联公司与你终止相关协议的,服务方有权立即无责终止本协议。
  9.2因你提供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第三方的权利你可能会引起其他第三方追偿或处罚。
若因你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本平台规则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你应当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因你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委托人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你还应足额赔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
  招商服务商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服务方自平台账户内径行扣除招商服务商的服务费或自招商服务商通过平台和(或)关联公司平台取得的其他款项中扣除对应金额款项用以赔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委托人的损失或赔付。
并在招商服务商造成第三方损失下,不可撤销地授权服务方自招商服务商的服务费及招商服务商通过平台和(或)关联公司平台取得的其他款项中径行划扣赔偿费用直接赔付给第三方。
  公司有权从招商服务商的账户扣款到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消费者及其他公司指定账户,招商服务商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公司有权代招商服务商向支付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微信支付、武汉合众易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发起扣款交易指令,并授权支付服务机构可在公司发起相应款项的扣款指令时,按照公司的扣款指令从招商服务商相应余额账户中扣划资金并划转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消费者及其他平台指定账户,支付服务机构不需要另行与招商服务商进行逐笔交易验证。
若招商服务商的账户不足抵扣的,公司有权自招商服务商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缴纳的各类保证金中扣除。
  10.本协议的解除、终止  10.1在任何情况下,服务方可以随时无需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地:  (1)终止本协议;  (2)全部或部分暂停、中止及/或终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10.2服务方使用许可于下述任一情形下终止:  (1)商品或服务无推广需求;  (2)招商服务商方主动终止使用服务方;  (3)招商服务商违反服务方的任何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依据协议终止使用许可的;  (4)招商服务商的服务方帐号被终止的;  (5)其它服务方认为需终止使用服务的情况。
  10.3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本协议有效期内已经执行的部分仍应按照实际履行情况及本协议约定进行。
对于你的违约行为,服务方仍可依据本协议向你追究违约责任。
  11.通知  11.1服务方以电子方式向招商服务商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方平台或DY电商学习中心网站公告、向招商服务商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招商服务商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招商服务商的社交账号发送信息以及站内信信息的,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服务方以纸质载体向招商服务商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招商服务商提供的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服务方有权视通知内容自行选择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若干种,招商服务商知悉并确认,会主动关注服务方通过前述联系方式发出通知的内容,不会以未及时关注为由,免除己方责任或加重服务方责任。
  11.2对于在服务方平台上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纠纷,招商服务商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网络账号等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招商服务商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
招商服务商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账号等联系方式为招商服务商在服务方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服务方用户时生成账号。
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
招商服务商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为招商服务商的法定联系地址,招商服务商指定的邮寄地址亦为招商服务商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招商服务商在服务方平台中设定的地址可视为招商服务商邮寄地址。
  11.3招商服务商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招商服务商送达法律文书。
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招商服务商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先送达的为准。
  11.4招商服务商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
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11.5招商服务商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
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由招商服务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2.争议解决  12.1本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互联网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解决,双方同意以线上仲裁、线上开庭方式或书面审理方式(双方同意由青岛仲裁委员会终决定审理方式),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2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13.其他  13.1本协议取代各方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
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情形或法定解除或终止事由外,本协议将长期有效。
  13.2服务方有权不经通知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公司,服务方承诺该转让将不影响招商服务商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服务方仍将对招商服务商承担本协议项下的相关责任。
  13.3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13.5服务方于招商服务商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招商服务商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附件一: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北京空间变换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在如下协议中指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机构)  乙方:你(招商服务商)  为了保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的业务往来符合诚信和公平交易等原则,着眼于双方建立长期友好的商业伙伴关系,促进双方关系良好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条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乙方或其雇员,为谋取交易机会或其他竞争优势,向甲方员工提供或承诺提供一定利益,从而影响或者试图影响甲方员工在其职务上所做的判断和决定的行为,具体实施行为如下:  (1)向甲方员工或其密切关联人员,直接实施金钱商业贿赂或提供回扣的行为;  (2)向甲方员工或其密切关联人员,直接提供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购物卡、贵金属、电子货币、不当的礼品、不当的慈善与捐赠、明显高价购入或低价售出等不合理交易、合作业务衍生利益等;  (3)乙方于合作或商务洽谈过程中,向甲方员工或其密切关联人员,提供明显不符合商业惯例的宴请、联谊活动、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高尔夫球等)的行为。
  (4)乙方为甲方员工或其密切关联人员的婚丧嫁娶、家属和亲友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度假旅游、个人培训、子女教育、住宅装修等提供方便或直接经济支持的行为;  (5)乙方直接或间接允许甲方员工或其密切关联人员,占用或使用其资产和资源(无论是否付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办公设备、生活设备、个人服务等;  (6)乙方接受或放任其雇员收受甲方员工贿赂,以及伙同甲方员工,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同向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方实施商业贿赂的行为;  (7)其他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
  第二条不正当利益  乙方或其雇员不得以乙方或个人名义向任何甲方员工、关联人员或任何第三方提供、给予、承诺、诱导、要求或者收受(赠予或非公允价值给予)合作业务范围外的直接或间接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股份、红利、礼金、礼品、娱乐活动票券,特别折扣或样品,乙方支付的旅行、餐饮、娱乐、合作业务衍生利益或其他物质利益和非物质性利益。
  第三条利益冲突  合作中存在利益冲突场景,但乙方未进行申报和主动规避的行为,具体场景如下:  (1)乙方的董事、监事、经理、管理人员、合作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系甲方员工(包括前甲方员工)或其密切关联人员,但未在合作前以书面方式如实、全面告知甲方并主动回避;  (2)甲方员工(包括前甲方员工)及与其密切关联人员,于甲方有通过投资(持有不到1‰的公开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除外)、合伙或其他任何方式持有利益,且甲方未向我方主动申报,并配合甲方采取措施以消除对双方合作可能产生的影响;  (3)违反双方合作协议中关于利益冲突的相关条款,而构成实质违约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合法资 质  乙方需保证其各种资 质真实有效,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 质证明文件,乙方取得甲方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后方可开展业务。
在雇佣分包商或其他代表前,乙方应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确保对方是合法的、有资 质履行服务的企业。
乙方与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商(无论该分包商为乙方自行选择还是甲方指定)、供应商、代理或其他与乙方有合作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的所有协议必须包含第三方的声明或保证,即其不会为影响或试图影响任何人的行为或决定或为其公司获取或保留不正当业务或其他好处而向任何人提出给予、许诺或要求、收受任何不正当利益。
上述第三方及其员工违反相应反商业贿赂条款,给甲方造成影响的,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乙方雇员  本协议"乙方雇员"指:1)乙方公司任何董事、管理人员或者员工;2)乙方公司的任何子公司或者关联方的任何董事、管理人员及员工;3)任何以乙方公司名义行事的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和/或;4)任何以乙方公司名义行事的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的员工。
乙方雇员保证将在依合同为甲方进行的所有交易和业务中遵守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乙方应抵制其雇员和/或任何第三方进行的腐败行为。
乙方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即视为乙方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规审计  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查阅与合同约定的交易相关的乙方财务记录并收集违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审阅相关财务账册,与相关人员访谈等。
乙方应维护内部控制系统,以保证财务报表和和信息的准确性,并在财务记录中反映与合同相关的所有活动和费用支出。
乙方应积极协助并配合甲方进行审计审查,不应拒绝审计、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
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五(5)年内,乙方应保留与合同相关的所有财务记录和信息的完整文件,甲方有权复制并保存前述记录或文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或甲方有合理理由相信乙方有违反上述约定行为的风险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绝配合审计审查、财务记录不准确、存在虚假陈述或行受贿嫌疑等情形,甲方有权中止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并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合同在甲方向乙方发出通知时立即终止。
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涉合同总金额的30%(如相关法律法规有更高比例,则适用该更高比例)作为违约金,如前述违约金金额不足人民币10万元的,以人民币10万元为准。
甲方有权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
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索赔和罚金,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辩护并使甲方免受损害。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保留一切追究乙方以及乙方直接责任人民事及/或刑事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八条投诉举报  如果在业务合作中发现任何违反或者试图违反反商业贿赂协议以及任何关于反商业贿赂、反贪污、反腐败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度的行为,乙方可向甲方举报。
对于任何举报行为和举报者,甲方予以保密;并对于真实有效的举报行为和举报者,在被举报事件查证属实后,甲方根据公司制度以及被举报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举报人1万元至100万人民币的奖励。
  甲方专用接收举报投诉的邮箱为:clean bytedance.com  第九条生效  本协议自《"精选联盟"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项下的双方权利义务不因合同解除、终止或撤销而无效。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互联网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解决,双方同意以线上仲裁、线上开庭方式或书面审理方式(双方同意由青岛仲裁委员会终决定审理方式),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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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13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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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
编号
4058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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