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企业在办理ODI备案时都有哪些申报方式?
境内企业在办理ODI备案时都有哪些申报方式?
境内企业在办理ODI备案时都有哪些申报方式?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定义,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适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投资地区,不仅包括外国,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任何地区进行的投资,均为境外投资。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以下境内企业在办理ODI备案时的几种申报方式,希望可以对您的企业有所帮助:
1.独立申报
如单个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一个境外公司,则其需向注册地省级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提出ODI审批的申请。
2.共同申报
两个以上的境内机构投资者拟共同投资同一个境外公司,则应当由持股比例或投资金额较大的投资者在征得其他投资者的书面同意后作为主申报人,在取得其他境内机构投资者的申请资料后,共同向主申报人注册地的省级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提出ODI审批的申请。
3.联合申报
如两个以上境内机构投资者共同在境内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联合ODI申报主体”),以该等联合ODI申报主体向主管部门递交ODI审批。
如果您的企业需要办理ODI备案,欢迎联系我们。
我司充分了解审批部门的着重关注点及不同阶段审批过程的不同政策倾向,同时具备编写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材料的丰富经验。
我们不仅境外投资尽职调查报告编写符合,并提供可研报告、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材料的编写服务,有能力向我们的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