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有限公司”和“个体工商户”,这两家公司因法定代表人相同而具有关联关系。并且注册公司时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个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如果还想成立别的公司,要有新股东,而不能以这个“一人有限公司”作为法人股东成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同理一个自然人也只能注册一家个体工商户。但是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体工商户”。否则办理注册公司手续会被驳回。
注册公司就是名称自主申报,从原则上来说:一个企业只准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相似。否则注册公司办理会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