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咖啡生豆、咖啡豆(已焙炒)及制成品、咖啡饮料通关一般流程:
进出口商备案和合格保证—申报—检验检疫—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不合格的责令食品进口商销毁或者退运。
特殊要求:玻利维亚输华咖啡豆的生产、加工企业须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由玻利维亚主管部门注册并推荐,经海关总署审核认可并注册登记。企业注册名单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
国内进口商应当于进口咖啡前向其注册所地海关备案。同时,通过中国海关总署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提供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境外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填表人姓名、电话以及承诺书等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
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可自主选择通关现场办理申报手续。报关时应当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必要凭证;
2.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进口商名称及备案号、上一批次的进口和销售记录;
3.输出国(地区)官方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随附的合格证明材料(如卫生证明);
4.进口预包装原文标签样张、原文标签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5.涉及保健功能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6.其他应当随附的证书或文件。实施无纸化申报的应按无纸化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