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海关退运的申报要求非常严格,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会导致整个进口流程无法完成。我司在进口这方面的多年工作经验为客户带来最优质的服务,避免客户不必要的损失产生。认真仔细,及时沟通,迅速反馈,早做准备。无需客户过多参予,让客户更加省心,放心。
为了缩短退运报关时间,货物到货前要配合完成以下程序
1、准备好退回资料:退运报告、退运协议、退运合同、invoice和装箱单(由外方做好提供)
2、准备好原出口资料:原出口时的报关单、合同、invoice、装箱单
3、已打结汇,需有出口的结汇报关单,退税报关单、核销单
4、如已收汇核销,由出口商向外汇局申请并填制“出口核销退运情况申报表”,由外汇局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并办理好相关的结汇退税手续。已退的税,要先补交回去。
5、检测机构出具的货物质检不合格证明(是退运回来的必备条件)。可由外方让质检公司办理;也可与我沟通后,等退到宁波后,由宁波这边的质检公司出具。
6、正本提单 退运货物先递交海关审批,海关批完后,再由商检局审批,方可做单申报。
货物退运范围:
货物进出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由发货人或收货人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1)质量不合格,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2)货物的型号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3)错发、错运而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4)海关按国家规定责令退运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