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氨酯防水涂料检测在标准试验条件下称取所需的试样量,保证*终涂膜厚度1.5mm~2mm。
组批:以同一类型15t为一批,不足15t亦可作为一批(序偶组分产品按组分配套组批)。
抽样: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两组样品,一组样品用于检验,另一组样品封存备用。每组至少5kg(多组分产品按配比抽取),抽样前产品应搅拌均匀。若采用喷涂方式,取样量根据需要抽取。
将放置后的试样混合均匀,不得加入稀释剂。若试样为多组分涂料,则按产品生产企业要求的配合比混合后在不混入气泡的情况下充分搅拌5min,静置2min,倒入模框中;也可按生产企业要求使用喷涂设备制备涂膜。模框不得翘曲且表面平滑,为便于脱膜,涂覆前可用脱模剂。多组分试样一次涂覆到规定厚度,单组分试样分三次涂覆到规定厚度,试样也可按生产企业的要求次数涂覆(*多三次,每次间隔不超过24h),涂覆后间隔5min,轻轻刮去表面的气泡,*后一次将表面刮平。制备的涂膜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96h,然后脱膜,涂膜翻面后继续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72h。
聚氨酯防水涂料检测项目:按检验类型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固体含量、表干时间、实干时间、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撕裂强度、流平性、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
检验项目包括出厂检验项目,还有可选性能检测,如硬度、耐磨性、耐冲击性、接缝动态变形能力。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人工气候加速老化(外露使用产品)每两年进行一次;
c)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