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CC的授权方式
FCC的授权程序针对不同的产品有两种方式,其测试要求、申请流程以及标志方式都有较大差异。
1.1 供应商符合性声明(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SDoC)
供应商符合性声明只要求制造商或进口商对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测,获得符合FCC技术要求的确认报告即可。所有获得SDoC批准的设备都可以标注FCC标志,但允许制造商不标注或使用电子标签去替代物理标签。
SDoC授权适用于技术成熟、测试方法易于理解、干扰风险较低的产品,包括电脑及外设、家用电器、电源供应器、灯具等产品。
1.2 符合性认证(Certification of Conformity,CoC)
符合性认证也称为FCC ID认证,产品在FCC列名实验室测试完毕,还要将测试报告及相关资料(包括与产品相关的用户手册、文档和照片等)递交到FCC指定的电信验证机构(Telecommunications Certification Body,TCB)审核,如果符合FCC技术要求则授权一个ID号码并在网上列名。同时,制造商还应在产品上标示出FCC ID号码,或使用数字化标注。
FCC ID授权适用于使用新技术、涉及复杂测试或造成有害干扰的风险较高的设备,包括无绳电话、射频遥控器或无线电收发模块等产品。
2. 智能照明产品的FCC授权要求
智能照明是利用嵌入式计算机、网络通信、云端处理、传感器等技术组成的照明控制系统,可实现对照明设备的智能化控制并获得丰富的场景体验。依照FCC的相关规则,智能照明产品的授权方式涉及独立的无线电模块授权和灯具产品授权两种情形。
2.1 无线电模块的授权
无线电模块是智能照明产品的核心部件,常用的信号传输模式包括ZigBee、Bluetooth、Wi-Fi等多种,适用于不同的产品类别和客户需求,这些模块适用于FCC ID授权程序。
灯具制造商使用的无线电模块通常由第三方厂家提供,这些厂家为了降低应用上的技术难度及提高开发时效,通常会事先对无线电模块申请FCC ID授权。
2.2 智能灯具的授权
使用无线电模块的智能灯具原则上应遵循FCC ID授权程序,但若灯具内选用的无线电模块已经获得FCC ID授权,则灯具厂家可以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给FCC认可实验室,只需按照SDoC程序对灯具进行测试即可。获得SDoC批准的灯具可以标注FCC标志,无需标注无线电模块的FCC ID号码。
若智能灯具选用的无线电模块没有获得FCC ID授权,或其无线电传输部分与电源电路结合为一体而无法单独认证,则应对电源部分或整个灯具申请FCC ID授权。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是美国政府于1934年成立的主管电磁兼容的独立机构,主要负责全美范围的无线电、广播、电信、电子电气等设备的管理。
FCC制定了有关电磁兼容、频率范围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作为其执法依据,并对其管理范围内的产品和设备实施了授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