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全称为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2002年,欧盟首次提出RoHS概念—限制在电子电器产品中(EEE)使用有害物质的指令。
2002/95/EC指令或RoHS:2011年7月21日欧盟限制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在某些欧盟内销售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生产过程中的使用。
2011/65/EU指令或RoHS 2:2013年1月2日欧盟限制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 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邻苯二甲酸二(2-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甲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简称邻苯4P)。
新标ROHS 2.0 检测
2015年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
十项强制管控物质
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设备(包括体外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