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货物及化工品鉴定业务:
根据客户的需求,我们公司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 TI导则)、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海事组织《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GHS)等相关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如果筛分结果表明该货物不属于九类危险品的范畴,我们公司将出具适合于空运、海运、铁路、公路、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并注明该货物为普通化工品,以期为空运、海运等相关部门的进出口业务的高效开展提供的技术支持。
2.危险品运输条件鉴定业务:
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 TI导则)、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海事组织《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GHS)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等相关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并出具适合于空运、海运、铁路、公路、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的规定,危险品分为以下九大类: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气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项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