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进冀备案包括单项工程备案和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 第六条 进冀企业拟在冀承揽单项工程,应办理单项工程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备案申请表 (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三)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企业营业执照; (五)企业资质证书; (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部成员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
外埠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进冀备案包括单项工程备案和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 第六条 进冀企业拟在冀承揽单项工程,应办理单项工程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备案申请表 (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三)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企业营业执照; (五)企业资质证书; (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部成员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