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两地车牌变更
一、车辆变更条件:
车辆变更首先需要明确粤港两地车牌指标是在新规前还是新规后申请下来的。
自申请获准之日起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严重损毁特殊情况外,3年内不得更换车辆。
其次符合变更条件的,变更后的车辆也必须是七座以内的小车。
申请粤港车牌的车辆和主司机变更:同时,同一年内不得更换驾驶人和备用驾驶人。
二、粤港、粤澳两地车牌办理流程
港澳入出内地小汽车申请办理换车或注销手续的,必须在申请前,将车辆驶离内地、返回香港(或澳门)。
具体办理流程:
(一)港澳(粤z)入出内地变更机动车或注销指标
海关登记
车辆驾驶人在最后一次经批准通行的口岸返回香港或澳门时,应主动向出境地海关报告,声明该车辆现时予以退港∕退澳以便办理后续的换车或注销手续,请海关予以办理相关的验放手续。
旧车车卡拆卸
出境地海关对车辆实施验核,出具《车辆出境联系单》,收回海关发放的车辆通关证件、拆除车辆电子识别标签(即车卡),放行车辆返回香港(或澳门),该车辆即时起不得再入出内地。
办理换车手续
申请人到省公安厅交管局办证大厅或网上办理焕车或注销手续。
其中换车的,应在获准后购买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受理回执、《车辆出境联系单》到香港中检公司或澳门新通达公司验车;验车通过后,亲身到省公安厅交管局办证大厅或自愿选择邮寄领取批文卡、机动车行驶证。
海关备案,注销旧车手续
申请人持《车辆出境联系单》、批文卡等材料到备案地海关、边检部门办理旧车注销和新车备案的手续。
(二)粤港(fv)更换机动车业务
省公安厅申请
申请人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或网上办理焕车手续,受理、拍照,领取受理回执。
领取新批文卡
申请人交纳牌证工本费,凭受理回执按照回执上的领证日期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批文卡
海关备案、旧车注销
申请人持批文卡等材料到备案地海关、边检部门办理旧车注销、新车备案的手续。
购买保险及申领禁区纸,预约验车
申请人购买香港机动车保险,到香港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申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有效期较短)、《国际通行许可证》。
凭批文卡到上葵涌验车中心预约验车。
香港验车
备案驾驶人驾车经获准通行的口岸前往香港,按照预约时间,凭批文卡、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到香港上葵涌验车中心办理验车手续;并到香港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领取有效期较长的《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
粤港(或粤澳)两地车牌变更材料:
1.《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
2.商户登记文件
(1)商户为港澳台公司的。
属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处《公司注册证书》;属香港无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属澳门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登录及附注);
属台湾地区公司的,提交台湾地区商业登记证明文件。
(2)商户为海外公司的,提交海外商业登记证(经广东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3)商户为自然人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士提交护照及护照的广东省内公证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中文翻译本原件。
3.车辆登记文件
香港:车辆登记文件;
澳门:车辆《所有权登记凭证》和《登记折》。
如属港澳入出内地车辆,还提交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
如车辆所有人登记名称与投资者名称不一致的,还提交以下材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或董事):
投资者为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
投资者为香港无限公司的,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投资者为澳门公司的,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
投资者为海外公司的,提交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并由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