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成的幕墙一级低价转让
1、 申请许可,必须提供厂房证明材料吗?
答:许可标准中对厂房无明确要求的,不需要提供;对厂房有明确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厂房证明资料。
厂房包括企业自有或租赁的厂房。自有的,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的,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等材料,且租赁到期日期应不早于企业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如果企业拥有多个厂房,厂房面积可以累计。
无法提供房产证,可出具乡(镇)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合法有效的证明(报部审批的除外)。
2、技术装备可以是租赁的么?
答:不可以。标准中明确要求的设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需提供企业设备购置发票(除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许可外),租赁的设备不予认可。标准中对设备的规格、性能、数量有要求的,发票上不能体现的,企业应延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使用说明书等。标准中未明确要求的设备,申请表中可以不填写,也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3、如果上级公司或子公司购置的设备是否可以认可?
答:上级公司或子公司购置的设备不认可。但上级单位划拨的可以认可,应同时提供划拨或分割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小知识:
1、调查该企业的状况,包括工商、财税、社保户、基本户、银行征信等情况,看看是否有异常,是否有欠费,是否有失信信息等。
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工商股权登记信息,完成股权转让。
3、变更税务登记信息。
4、变更社保户登记信息。
5、变更登记信息。
6、变更银行基本户、一般户等信息,或者直接注销了,再重新开户。
这样,一个幕墙一级所属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就基本上走完了,这个过程,正常情况下,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