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落户企业三类人群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双十五税收优惠)
此次出台的《办法》是合作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双15%”税收优惠政策全部落地。
据悉,《办法》着力突出合作区产业发展方向,为合作区重点发展的四大产业和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领域集聚高端和紧缺人才,打造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同时,《管理办法》突出合作区制度创新的核心任务,在享受个税优惠政策的人才评价体系、产业领域覆盖面等方面大胆创新,突出与国际接轨,保证政策的有效。
明确享受个税优惠所需条件
《办法》参考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做法,
明确了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3类人才:
一是在某一领域或处于水平,作出突出贡献且得到社会认可的高端人才;
二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合作区收入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端人才;
三是符合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要求的紧缺人才。
符合产业目录企业设立在珠海珠海横琴,可以申请税收优惠政策,具体细节请咨询联系合泰企业党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