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巴基斯坦原产地证如何办理|昌平代办中巴FTA原产地证|代办中巴FTA产地证需要哪些资料
2006年11月24日,《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签署,这是继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智利自贸协定之后中国对外签署的第三个自贸协定。2007年7月1日中巴自贸协定启动,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TA正式签发。即日起,中国产品出口巴基斯坦,出口商可以到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中巴FTA原产地证,巴基斯坦的客户可以得到进口减税或免税。根据《中巴自贸协定》降税安排,自2007年7月1日起,双方各有约4000个8位税号的产品开始相互降低关税。
根据中巴自贸协定,中巴两国将分两个阶段对全部货物产品实施降税:
1、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其中,36%的产品关税将在3年内降至零。中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蔬菜、矿产品、纺织品等,巴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牛羊肉、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
2、第二阶段从协定生效第六年开始,双方将在对以往情况进行审评的基础上,对各自产品进一步实施降税。目标是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在照顾双方各自关注的基础上,使各自零关税产品占税号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
昌平如何办理巴基斯坦FTA原产地证?
1、首先中巴FTA原产地证由检验检疫局(现名海关)签发,办理的企业需要先注册备案登记后才可以办理,不能备案登记或不经常办理的可以找代理代办出具,代理代办不影响客户清关使用。代理代办贵司只需填写一份电子档中巴FTA产地证格式即可,一个工作日出证。
2、一般代理代办的中巴FTA原产地证SHIPPER会显示两个抬头,即代理公司O/B出口公司,O/B意思:代表、奉的意思。简单的说是贵司委托我公司出产地证又以我公司的名义代表贵司申请出产地证,这跟您自己公司出的证意思是完全一样的。
中国-巴基斯坦FTA原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制造地的一种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巴基斯坦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优惠。目前,中国货物出口巴基斯坦,我国出口商提供办理中国-巴基斯坦FTA原产地证已成为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