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长春理工大学原名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1958年由中国科学院创办,是新中国一所培养光学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
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光电特色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吉林省、国家科技工业局、长春市共建院校,享有“中国光学英才摇篮”的美誉。
二、报名资格:
各专业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对象以在职、成人从业人员为主。
凡具备下列条件均可报名:
高中起点专科或高中起点升本科: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毕业文凭。
专科起点本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文凭。
三、 入学资格审核:
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
报读专升本的学生,报读前已经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方具备报名资格。
新生入学资格必须经教育部核查,通过审核者予以学籍注册,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凡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或伪造个人身份的学生,不论何时被查出,即作取消学籍处理。
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其它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2021年度长春理工大学函授招生简章:
五、录取、缴费:
录取: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考试后择优录取由一成教育函授站发统一的录取通知书。
缴费:学院按学分收费。
学生登录学生工作室按每学期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计算需缴纳的学费,并以“网银缴费”方式缴纳。
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者,可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长春理工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加注“成人高等教育”)。
学位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长春理工大学学位管理有关规定,由我校授予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