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物的可靠性鉴定评级,应划分为构件、结构系统、鉴定单元三个层次;其中结构系 统和构件两个层次的鉴定评级,应包括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需要时楞由此综合评定其可靠性等 级;安全性分四个等级,使用性分三个等级,各层次的可靠性分四个等级,并应按国家规定的评定项目分层次进行评定。当不要求评定可靠性等级时,可直接给出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评定结果。
可靠性分析与验算,应根据详细调查与检测结果,对建、构筑物的整体和各个组成部分的可靠度水平进行分析与验算,包括结构分析、结构或构件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校核分析、所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等。在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中,若发现调查检测资料不足或不准确时,应及时进行补充调查、检测。
一、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2)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时;
3)进行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时;
4)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二、下列情况下,宜进行可靠性鉴定
1)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鉴定时;
2)需要进行全面、大规模维修时;
3)其他需要掌握结构可靠性水平时。
三、当结构存在下列问题且仅为局部的不影响建、构筑物整体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鉴定
1)结构进行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2)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3)结构存在疲劳问题影响其疲劳寿命时;
4)结构存在明显振动影响时;
5)结构需要长期监测时;
6)结构受到一般腐蚀或存在其他问题时。
四、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初步调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工作内容
1、查阅图纸资料,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竣工资料、检查观测记录、历次加固和改造图 纸和资料、事故处理报告等。
2、调查工业建筑的历史情况,包括施工、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害 等情况。
3、考察现场,调查工业建筑的实际状况、使用条件、内外环境,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4、确定详细调查与检测的工作大纲,拟定鉴定方案。
可靠性鉴定方案应根据鉴定对象的特点和初步调查结果、鉴定目的和要求制订。内容应包括检测鉴 定的依据、详细调查与检测的工作内容、检测方案和主要检测方法、工作进度计划及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