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报关,深圳出口退运清关
外贸产品退运代理服务,出口货物退运清关服务
:怎样退运?
出口到国外的货物因产品质量问题、包装问题、或者其它导致货物需要退运回来仓储、返工好之后需要再出口的。
第二:什么是退运货物? 退运回工厂不再出口
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监管方式代码“4561”。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
退运的原因
退运的原因——“因品质或规格原因”
指货物本身存在的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和表面、外观质量)缺陷或者货物的规格、型号、成分、含量、技术指标等,与买卖双方在交易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品质或规格要求不符。如果货物的质量缺陷或者货物的规格误差属于合同允许的范围,则不能认为是品质或规格存在问题。
条件要求——“原状退货”
指退运货物复运进境时的货物形态应与原出口时的货物形态一致,不能经过任何加工、修理、改装,但经拆箱、检(化)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一般情况下,退运货物也不能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使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除外。部分货物退运也可认定为“原状”,即原出口货物中有部分货物的品质或规格不符合合同的有关规定,仅将这部分货物退运时也应视为“原状”。
第三:退运货物如何申报报关手续?
1. 提供原出口报关单、整套原出口报关资料
2. 买卖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
3. 退运情况说明(说明产品具体的质量情况问题)
4. 买方不良品检测报告证明
5. 出口未退税证明。
6. 把需要退运的货物发回深圳港口,
7. 向海关申报退运货物。 海关审核资料允许申报后,无需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8. 报关放行,货物退回工厂。
第四:关于退运货物的注意事项:
1.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免税, 如果超过1年的退运货物复运进境需要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2.产品未经使用过原状退运, 如果产品是使用过的货物旧货是禁止按退运货物申报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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