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司在网上经营图书能否获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答:一、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2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批发、零售两种。若申请办理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可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办理,若申请办理出版物零售发行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可到当地的区文体局办理。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其办理对象是: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出租业务。
佛山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3、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有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5、无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