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宠物医院代办 宠物医院办理条件
办理北京宠物医院需要哪些条件
【开设宠物医院基本条件之人员】
①宠物诊所至少有1名取得兽医执业资格,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②宠物医院至少有3名取得兽医执业资格,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开设宠物医院基本条件之房屋】
①开设宠物诊所的,诊疗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②开设宠物医院的,诊疗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注:宠物诊疗机构的面积是按照实际诊疗面价计算的,如果诊疗机构设置宠物食品用品零售区,该部分的面积不计入诊疗面积。
【开设宠物医院基本条件之设备】
宠物医院的开设对设备没有具体的要求,但是要和开展的业务相适应,宠物医院能涉及到的设备大致如下:
大小型诊疗台、B超、超声诊断工作站、X线机、心电图机、尿液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仪、电解质分析仪、微量元素分析仪、显微镜、恒温水浴箱、恒温培养箱、血红蛋白分析仪、手术无影灯、高频治疗仪、制氧机、大小型输液台、动物手术台、雾化器、消毒锅、紫外线消毒车、犬猫专用洗耳器、呼吸机、麻醉机、洗牙机、监护仪、真菌皮肤病检测仪、静脉输液调控器、智能输液泵、注射泵、高频电刀、管理系统等。
【开设宠物医院审批流程之申请】
①办理《营业执照》;
②提交《动物项目医院环境影响报告表》;
③提交《动物诊疗许可证》;
④提交《辐射安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