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一)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单位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1.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2.注册地在本市的新注册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当年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3.注册地在本市的制造业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且上一年度在本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
4.注册地在本市的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且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
(二)单位可以申请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数量如何确定?
1.通过上一年度增值税额的资格条件办理指标申请登记的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1个指标,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申请1个指标,但年度申请指标数量上限为12个。
注:在申请指标数量的上限范围内,可以全部申请新能源指标,但普通指标的申请数量不得超过6个(其余须申请新能源指标)。
2.通过当年增值税额的资格条件办理指标申请登记的新注册企业,本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1个指标,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申请1个指标,但年度申请指标数量上限为12个。
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