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经营许可证”,该证书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的一个类别,证书全称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审批部门为各省市的通信管理局进行递交审批。申请该证书的硬性要求:一、申请公司主体为纯内资公司,不得存在外资的个人或企业(包含台港澳)【如公司出现外资成分后,则需要递交至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外资流程的审批】;二、申请公司主体注册资金需要达到100万或100万以上(目前国家实行认缴制度,则可进行注册资金的认缴);三、需提供申请公司名下近期三个人一个月的shebao缴纳证明;四、因审批部门规定,审核主体为公司的PC端网站内容。如以上四点内容能够达到通信管理局审批要求,剩下的就是相应的申请表、业务报告等需要撰写的专业性材料。官方要求的审核下证时间为60个工作日。
其实,除了“ICP经营许可证”以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还有很多其他针对不同业务所需要的证书。比如:“SP经营许可证”、“EDI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IDC经营许可证”、“ISP经营许可证”等。该证书针对于的都是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公司所需要办理的资质证书。其中“SP许可证”、“EDI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是相对基础的几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