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按平方数收费
一、山西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1检测内容
根据相关标准及委托要求,本次检测主要内容如下:
(1) 房屋概况和使用情况调查;
(2) 绘制房屋的建筑平面示意图;
(3) 测量房屋变形状况;
(4)全面调查房屋危险状况,分析主要危险构件形成的原因;
(5)在现场检测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014)对房屋的危险性进行评定;
(6)针对房屋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二、山西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检测工作程序与基本要求:
3.2.2 现场和有关资料的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收集被检测建筑结构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记录、施工验收和工程地质勘察等资料;
2 调查被检测建筑结构现状缺陷,环境条件,使用期间的加固与维修情况和用途与荷载等变更情况;
3 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4 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检测目的和具体要求,并了解是否已进行过检测。
3.2.3 建筑结构的检测应有完备的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征求委托方得意见,并应经过审定。3.2.4 建筑结构的检测方案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概况,主要包括结构类型、建筑面积、总层数、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建造年代等;
2 检测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
3 检测依据,主要包括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4 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检测的数量;
5 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
6 检测工作进度计划;
7 所需要的配合工作;
8 检测中的安全措施;
9 检测中的环保措施。
3.2.5 检测时应确保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并处于正常状态。仪器设备的精度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
3.2.6 检测的原始记录,应记录在专用记录纸上,数据准确、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追记、涂改,如有笔误,应进行杠改。当采用自动记录时,应符合有关要求。原始记录必须由检测及记录人员签字。
3.2.7 现场取样的试件或试样应予以标识并妥善保存。
3.2.8 当发现检测数据数量不足或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补充检测。
3.2.9 建筑结构现场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修补因检测造成的结构或构件局部的损伤。修补后的结构构件,应满足承载力的要求。
3.2.10 建筑结构的检测数据计算分析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提出相应的检测报告。
三、山西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注意事项:
1、评定房屋完损等级时,特别要认真评定结构部分的完损等级。当地基基础、承重构件、屋面三个分项的完损程度不在同一完损等级时,则以低一级来评定结构部分的完损等级;
2、完好房屋结构部分的各分项都应达到完好标准要求。评定严重损坏房屋时,结构部分各分项的完损程度不能下降到危险房屋的标准。遇到重要房屋评定完损等级时,必须对地基基础及其他承重构件进行检测和验算;
3、一般损坏房中存在危险隐患的个别结构构件(变形、裂缝、腐蚀或承载力不足)和严重损坏房应参考《危险房屋标准》进行评定,危险房屋的评定应依据《危险房屋标准》进行评定;
4、房屋经过大修、中修、综合维修竣工验收后要重新评定其完损等级,正在大修、中修和综合维修的房屋可暂时按施工前的房屋完损情况评定,待竣工后重新评定其完损等级;
5、《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中损坏程度的描述用“稍有”、“少量”、“较多”、“轻度”、“明显”、“严重”等比较含糊的词汇,只能对房屋的完损状况做粗略的定性评定,虽然使用起来比较方便快捷,但大部分情况下缺乏准确的数值和依据,因此评定结论或多或少的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
四、山西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当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为整个结构体系改变或虽为局部改变,但对整栋房屋的受力状态造成较大的影响时,需要进行一下检测:
01分析委托人提供的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方案及技术要求;
02对房屋结构构件的材料力学性能进行检测,对结构改变的部位和荷载增大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测,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验算的需求确定;
03根据房屋结构类型、改建方案及现场调查的情况,建立合理计算模型,按现场检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房屋结构改变后或使用功能改变后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的要求对房屋相关结构和地基承载能力进行验算;
04对房屋改变结构的情况应进行抗震鉴定;
05综合评估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的安全性和可行性,提出检测和评估结论,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五、山西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房屋结构检测就是使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工具等技术手段,对建筑结构已经原材料的外观或内部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等进行测试,并对检测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分析。
既有建筑物结构性能检测的目的,简而言之,就是为建筑结构的可靠性鉴定及建筑物的维修、加固、改造提供必要的技术参数。
结构检测是既有建筑物鉴定与加固改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该项工作的基础。没有检测的数据,则鉴定与加固改造工作也难以顺利实施。有了检测结果,结构存在的问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出来,可减少工作的失误,减少不必要的工程成本。
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可分为:
1、 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
2、 建筑结构抗震鉴定
3、 建筑改变用途、改造、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等。
建筑结构的检测可分为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既有建筑物结构性能的检测。两者之间没有**准确的界限,其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抽样数量等大致相同,只是已有建筑结构性能的检测可能面对的结构损伤与材料老化的问题要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