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和材料性能、几何尺寸和变形、缺陷和损伤等检测,可按下列原则进行:
1 结构材料性能的检测,当图纸资料有明确说明且无怀疑时,可进行现场抽检验证;当无图纸资料 或存在问题有怀疑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技术标准标准的规定,通过现场取样或现场测试进行检测。
2 结构或构件几何尺寸的检测,当图纸资料齐全完整时,可进行现场抽检复核;当图纸资料残缺不 全或无图纸资料时,应通过对结构布置和结构体系的分析,对重要的有代表性的结构或构件进行现场详细 测量。
3 结构**点和层间位移、柱倾斜、受弯构件的挠度和侧弯的观测,应在结构或构件变形状况普遍观 察的基础上,对其中有明显变形的结构或构件,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4 制作和安装偏差,材料和施工缺陷,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材料、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构件及其节点的损伤,应在其外观全数检查的基础上,对其中损伤相对严重的构件和节点进行详细检 测。
5 当需要进行构件结构性能、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反应的测试时,可根据国家现行有关结构性能检 验或检测技术标准,通过现场试验进行检测。
构件的结构性能现场载荷试验,应根据同类构件的使用状况、荷载状况和检验目的选择有代表性的构件
幼儿园抗震等级检测鉴定单位——幼儿园抗震等级检测鉴定的方法概述:
从目前我国抗震鉴定方法中可以看出,主要分为两个等级,其中**级主要包括结构体系、整体性连接以及局部构造等为主,*二级别则是以抗震能力指数为指标来进行具体的判定。
从这两个方面上看,如果**级鉴定没有达到标准,就应该进行*二级鉴定。
可见,抗震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尤为**。
在建筑结构抗震鉴定工作中,所采用的鉴定方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探讨:
1)对已有房屋综合抗震能力进行判断。
从这一层面上看,主要包括抗震构造、承载力等方面来进行分析,不仅如此,还应该从整体和局部等不同的层面来进行分析。
对现有房屋的综合抗震能力进行细致地分析和判断是现如今,我国建筑结构抗震鉴定工作的主要方式。
2)抗震鉴定工作需要从主要部位和一般部位等方面来着手分析。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建筑结构,在对抗震性能进行判定的过程中都应该抓住主要部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建筑结构进行分析。
3)根据建筑场地条件和基础类型来进行抗震鉴定工作。
对于不同地段的建筑物来说,所采用的抗震方式也不同。
如果建筑地基所处的场地环境较好,可以不进行抗震鉴定工作,或者是鉴定次数可以适当地减少。
对于一些地基环境不利的地区,需要将抗震鉴定工作不断加强。
4)合理性检验。
所谓的合理性检验就是在进行建筑结构抗震鉴定工作中,工作人员应该根据具体的房屋规则和程的尺寸等因素来进行。
在建筑结构鉴定工作中,要根据抗震条件的不同来不断提升抗震工作的需求量。
5)对抗震鉴定工作的相关材料进行控制。
幼儿园抗震等级检测鉴定——现有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
现有建筑与新建程有所不同,因此标准中对各类建筑的设防标准规定与《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提法也略有不同,主要是在重点设防类、特殊设防类和适度设防类建筑上,由于平时接触的特殊与适度设防类建筑不多,仅对重点设防类建筑的设防标准做个说明。
重点设防类的建筑,按照标准规定,6~8 度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9度时应适当提高要求;抗震验算应按不**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这里,9 度区现有建筑抗震措施的核查应适当提高要求,是指A 类建筑按B 类建筑的要求进行抗震措施核查,B 类建筑按C 类建筑的要求进行抗震措施核查。
抗震验算按不**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也就意味着在鉴定时可适当提高地震作用影响,以提高重点设防类建筑的抗震能力。
现有建筑的设防标准还应根据建筑存在的有利和
不利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1) Ⅰ类场地时,重点设防类建筑的构造措施可按当地设防烈度的要求鉴定,标准设防类建筑的构造措
施可按降低一度的要求鉴定。
(2) Ⅳ类场地、复杂地形、严重不均匀土层上的建筑以及同一建筑单元存在不同类型基础时,应适当提高上部结构的抗震鉴定要求,上部结构的抗震能力应较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