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山东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公司转让山东汽车回收拆解公司
山东省内一家报废汽车回收公司转让,有商务厅的备案,公司有现成的场地,有报废车拆解设备,本次转让连带着设备一起转让。公司仓库,厂房,宿舍,水电配备齐全。接手之后可以直接开工。如您正好想要收购山东境内的报废机动车拆解公司,可以随时来电详询公司具体情况~!(主页头像有联系方式)
汽车报废公司注册条件的法律依据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等。
应具备以下一般拆解设施和设备:
车辆称重设备;
拆除室内或有防雨顶棚的预处理平台;
不得仅用氧气切割设备代替框架(体)剪切、切割设备或展平设备;
起重、运输或专用拖车等设备;
装配拆卸平台;
气动拆卸工具;
简单的拆卸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