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核定征收包括:
1、到当地税务局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如申请表、主要经营范围、时间等,每个地方都有差异的,需要咨询当地的相关办理人员),然后由专管员进行核定其个人经营所得税;
2、直接在电子税务进行提交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按照核定的税率进行申报纳税了。
据了解,目前在很多地方都可以自己申请核定征收,年营业额120万以下,还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免征政策,若申请不了核定征收,可以由我们代理申请,流程简单费用透明。
下面以湖北为例简单阐述下核定征收:
个体核定征收(湖北):
1、核定征收只能在营业场所所在区域,不能跨区;
2、个体工商户在新注册时就要做核定征收,已经存在的再申请比较麻烦,不建议;
3、核定征收税率一般在0.2-1%,按营业额阶梯收税;
4、需要准备的材料:法人身份证正反面、3-5个字号、营业地址、经营范围;
对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1、 核定季度经营额在6万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
2、 核定季度经营额在6万元(含)至15万元之间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 核定季度经营额在15万元(含)至30万元之间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8%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 核季度经营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4%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5、 按季度开普票到45万以上有增值税1%。
6、 一年开普票高上限500万,超过自动升为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