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蓄电池M12-26具体型号参数
型号M12-26
额定电压12V
额定容量26AH
外形尺寸(mm)
166(长)175(宽)125(高)
图标的内容要求
为了标注出生产者和表明设备是于2005年8月13日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上应该有以下内容和标识:
1. 生产者的唯1一标识;它可以是品牌、商标、公司注册代码或其他类似的可以说明生产者的方式;无论选择哪种方式,依据欧盟2002/96/EC(WEEE)第12条1款,该生产者应该在欧盟成员国有生产者注册的记载。
2. 2005年8月13日以后投放市场的产品应标有以下两种信息之一:
2.1 照EN28601的规定、以非代码文本方式或其它代码文本方式标注出制造/投放市场的日
期。代码的设计应为处理设备可识别。
2.2 使用规定的辅助图标,即,交叉线和带轮子的垃圾桶,见下图,也见2002/96/EC(WEEE)第12条3款及附录IV。
注:本条款要求并不限制同时使用以上两种方式。
3. 图标应该位于明显处,应耐磨擦,清晰可辩。
三,图标的设计要求
第二条中第2款提到的辅助图标应由以下内容组成,高度为h、宽度为1.2a的实芯条,高度h与宽度的关系应为0.3a或1mm;实芯条应与交叉线和带轮子的垃圾桶图形联用;实芯条内不能有任何文字或信息。实芯条与交叉线和带轮子的垃圾桶图形的相互关系应符合上图规定。
注:交叉线和带轮子的垃圾桶图形尺寸及相互关系与IEC61429补充件11定义和规定的废旧电池回收图形相同。
设计上述图标图形时,由于生产过程的限制或变化引发的图形改变是允许的(例如线条粗细变化,圆角变化,线条的结合等),只要主观看上去该图形无明显变形即可。
四,图标的质量要求
图标的质量要求应符合具体产品标准中对铭牌的质量要求,如果该产品没有标准或标准中没有规定图标的质量要求时,以下要求应满足:
手持沾水的棉布擦图标15S和手持沾汽油的棉布擦图标15S,检查图标耐擦的符合性。本试验结束后,图标应仍是清晰可辩的,不能被很容易的揭去。如果使用标签铭牌,不应出现卷边现象。
注:用于耐摩擦试验的精制汽油的脂肪烃类己烷溶剂具有zui大芳香烃含量的体积百分比应为0.1%,贝壳松脂丁醇(溶解溶液)值为29,初始沸点应大致为65℃,干涸点69℃左右,单位体积的质量约为0.7k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