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桩系统,包括变直径钢筋笼、钢筋连接器、锚杆杆件、限位器为限位螺母,限位螺母可为开放式或封闭式等结构,变直径钢筋笼被限位螺母限位在锚杆杆件上(限定位置)。
变直径钢筋笼,包括/但不限于圆柱体、多边形(圆内切线)柱体、圆台体、锥体(含圆锥体和多边形锥体)、梯形柱体、球形、竹节形柱体等等;本发明可根据具体工程的使用性能要求,依据本发明的变直径原理,对超大直径的桩基变直径钢筋笼,亦可以形成双层/或多层(笼中套笼)为特征的可变直径钢筋笼。
扩大头钢筋笼即变径钢筋笼包括钢筋主筋与配置钢筋配筋材料,即包括轴向杆即主筋、圆环或环板和若干竖筋、若干筋条、圈状固定器,圆环或环板与轴向杆垂直,若干竖筋的一端在圆环或环板在均匀固定,每根竖筋的另一端或中部均连接一根筋条的一端,若干竖筋环绕轴向杆,筋条的另一端接到圈状固定器,圈状固定器在轴向杆杆上固定或滑动;采用可释放弹簧或其他形式的变直径和不变直径的钢筋笼。
施工流程:定位→水泥浆制备→旋喷桩机钻进至设计深度(钻孔a)→高压旋喷施工或机械扩孔施工(扩孔b)→下锚头c→打开锚头中扩大机构d、e,将钢筋笼打开至设计尺寸(大型的桩孔可以达到1米以上或近2米)→高压注浆或灌注混凝土f。
锚杆或桩基用变径钢筋笼,其特征是包括轴向杆、圆环或环板和若干竖筋与若干筋条、圈状固定器,圆环或环板与轴向杆垂直,若干竖筋的一端在圆环或环板均匀固定,每根竖筋的另一端或中部均连接一根筋条的一端,筋条的另一端接到圈状固定器,圈状固定器在轴向杆(桩基杆)上滑动,若干竖筋环绕轴向杆,竖筋外周设有环状箍筋,环状箍筋且与竖筋设有固定点;环状箍筋收紧是未使用状态,环状箍筋是螺旋弹簧或柔性钢线。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伴随着城市开发不断扩展,传统锚杆正面临着更加苛刻的地质条件考验,传统锚杆只适用于有岩石的地层,如果地层条件十分柔软,将极易引发一系列安全事故。
做好市场调查,对物质供应商进行评审,从中选几个生产管理好、质量可靠的厂家或供应商作待定的供货承包方,并列入档案。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传统锚杆技术一直是解决基坑支护、高大边坡治理以及地下室抗浮等工程问题的重要措施。
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项目方案经济性分析对比锚杆或桩基用变直径钢筋笼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锚杆或桩基用变直径钢筋笼的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地下室抗浮、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地质灾害治理、抗压加固桩基用变直径钢筋笼(以下简称“产品”),特殊要求按合同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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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GB/T 1499.1-201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2-201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20118-2017 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GB 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YB/T 5343-2015 制绳用圆钢丝GB/T 1591-201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239.2-2009 冷卷圆柱螺旋弹簧技术条件 第2部分:压缩弹簧GB/T 13793-2016 直缝电焊钢管 3 分类与标记3.1分类3.1.1 产品按使用的螺旋箍筋材料不同分为钢筋(用J表示)和钢丝绳(用S表示)。
3.1.2 产品按使用类别不同分为锚杆用(用MBL表示)和桩基用(用ZBL表示)。
3.2 标记产品按下列方式标记:示例:第一代设计,采用钢丝绳作为箍筋材料,直径可由200mm展开到350mm的钢筋笼表示为DL MBL-200/350S。
4 要求4.1 外观与结构4.1.1产品表面应光洁,无毛刺、结疤、裂纹缺陷及其他机械损伤。
4.1.2产品是由竖筋、箍筋、活络筋条、动力弹簧、承压板、轴向杆等构件组成的变直径钢筋笼整体;箍筋应为整根连续不间断的钢筋、钢丝绳或钢丝。
产品各部件组成完整,不缺件。
4.2 原材料4.2.1 活络筋条应使用扁钢或者钢条,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700-2006中Q235的要求。
4.2.2 竖筋应使用热轧光圆钢筋或热轧带肋钢筋,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 1499.1-2017中HPB300或GB 1499.2-2018中HRB335的要求,配筋率不小于0.2%。
4.2.3 箍筋应使用钢筋、钢丝绳或钢丝,钢丝应符合YB/T 5343-2015的规定,钢丝绳应符合GB/T 20118-2017,其抗拉强度不应低于1400 MPa;箍筋应为整根连续不间断的钢筋、钢丝绳或钢丝。
4.2.4 动力弹簧应符合《冷卷圆柱螺旋弹簧技术条件 第2部分:压缩弹簧》GB/T 1239.2-2009。
4.2.5 承压板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中Q235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中Q460。
4.2.6 轴向杆应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16。
4.3 尺寸产品的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4.4 焊接质量所有焊接点表面不得有可见的裂纹、孔穴、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焊渣应清理干净,焊接点应饱满。
4.5 灵活性产品的展开动作应灵活可靠,不应有卡滞和展开不到位现象。
5 试验方法5.1 外观与结构目测、手感进行。
5.2 原材料查验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质保书;出现争议时,按照本标准中第4.2条中对应的原材及其对应标准进行取样检验。
5.3 尺寸用钢卷尺和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5.4 焊缝及焊点质量用目测及手感进行,焊缝高度用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5.5 灵活性拉开限位销,检查产品是否能够顺利展开,动作是否灵活可靠,是否展开到位;复位限位销,重复不少于3次。
6 检验规则6.1 检验分类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
6.2 出厂检验6.2.1 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合格证。
6.2.2 出厂检验项目为4.1、4.3、4.4、4.5。
6.2.3 出厂检验时,4.1、4.4条应全数检验,4.3、4.5条采用抽样,样品从每个生产班次中抽取,不少于5件。
如有不合格项应返工直至合格方能出厂,无法修复的应予以报废。
6.3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6.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和批量投产;b) 产品结构、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成批生产的产品,每二年一次;d)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6.3.2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
6.3.3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3件,试验中若发现不合格项目时,允许加倍抽样复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贮存、运输7.1 标志在产品适当位置设置标牌,标牌上应包括下列内容:a) 制造单位代号或商标;b) 产品名称或规格型号;c) 制造日期或编号。
7.2 包装产品用塑料薄膜或瓦楞纸箱包装。
7.3 贮存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有害气体的仓库内,不应与有腐蚀性物质一同存放。
7.4 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放,防止碰撞、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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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秉承“创新、创优、创业、创”的四创宗旨,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理念,通过发明创造、设计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制度创新,用工匠精神打造出节能环保,安全经济,,系列化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
为民用建筑、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地质灾害治理等领域提供抗浮抗拉,抗压桩基,基坑围护,护坡等方面专业系统的解决方案。
为国家“一带一路”和“传统基建+新基建”战略的实施和中国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公司基于长期工程实践,联合东南大学、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完成了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桩系列产品研制工作,获得专家高度评价,称其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
为抗拔、抗拉锚杆桩技术发展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