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转换成另一种自然的权利;
9、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10、软件著作权人可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11、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12、自然人著作权的保护期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13、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14、第四是对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给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