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单位: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批时间:60个工作日
所需条件:
(一)主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二)具有与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
(三)网站或者频道有2名以上熟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提供性知识宣传的,应当有1名副**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所需资料:
(一)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申请表。内容包括:网站类别、服务内容、服务性质(经营性或非经营性)、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申办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
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申请书:包括申请网站名称、服务内容及申请材料附录等。
(三)申办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1.机构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2.域名注册证明(复印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科学研研究内容的需提供)(提交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性网站提供)(提交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5.网站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包括:网站技术人员简历、职责、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复印件;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至少2名)简历、职责、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执业医
师执业证书等复印件)
6.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7.网站信息发布、备份、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
8.卫生行政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9.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0.医疗保健信息来源科学、准确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注:申请材料均要求盖公章,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