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文物商店需要什么要求?
设立文物商店,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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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文物商店办理政策放开后,文物商店办理数量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大家都在争先办理文物商店好在文玩市场中尽快占得先机,那么办理文物商店需要什么要求那?
1.找好文物商店注册的地址,然后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名称中部分城市可以带“文物商店”,部分城市不能带“文物商店”,这个要看当地工商局的政策。还需注意公司注册资金一定要大于等于200万,这个200万是需要公司股东实缴的。
2.找齐5个文博专家。
自己身边有朋友是文博专家的可以直接和朋友协商用他的专家证,没有专家的可以帮您提供。
3.提交文物商店设立申请。
文物商店设立申请可以网上申请,也可以去线下窗口申请。先请审批老师看一下材料,然后再去提交申请,这样我们审批就会快很多,也不用来回反复修改问题了。
4.文物商店审批分初审、审查、颁证。
初审是审核老师对材料填写完整,规整齐备,签章有效的初步审核。
审查是对企业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要求;经现场考察满足相应的场地及设备条件的审查。
颁证是以上初审和审查都符合要求的会给我们发文物商店批复。
其他详细问题可以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