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自动售货机节能认证: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研发并推出了制冷自动售货机节能认证业务。
CQC31-439343-2020 制冷自动售货机节能认证规则
依据的标准:GB 26920.3-2019 《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第3部分 制冷自动售货机》
一、制冷自动售货机节能认证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自携机械制冷、封装饮料的自动售货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
——不带制冷功能的常温自动售货机:
——非封装饮料的售货机:
——带有支付功能的自携冷凝机组商用冷柜。
二、制冷自动售货机节能认证模式:
制冷自动售货机节能认证模式为:
模式1:产品检测+获证后监督。
基本环节包括:
a.认证的申请
b.产品检测
c.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d.获证后的监督
e.复审
模式2:产品检测+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获证后的监督
f.复审
获证后监督是指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三种方式之一或组合。
原则上对于持有CQC颁发的冰箱类(例如:701313、702001、701326、702106等)、商用冷柜类(例如:701336等)节能认证或商用自动售卖机安全认证(009009)证书的生产企业,可采用模式1实施认证,其他生产企业应采用模式2实施认证。
对于适用于模式1的企业,也可申请选择模式2实施认证。
三、申请制冷自动售货机节能认证提交资料:
1申请资料(CQC提供表格文件)
a.正式申请书
b.工厂检查调查表(申请时,适用模式2时扫描上传)c.PSF439343.11《制冷自动售货机节能认证产品描述》
d.品牌使用声明(申请时)
2.证明资料(可上传电子版)
a.委托人、生产者和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申请时)
b.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c.提供有效的CCC认证证书或CQC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d.其他需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