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备案就是我们国内企业投资境外企业时,不论是新设公司、新建项目还是并购股权,只要涉及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等,就需要进行境外投资(ODI)备案。如果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还需要实行核准管理。需要提醒的是,境外投资(ODI)备案仅针对设立的境外企业。换句话说,境内企业实行境外投资路径上设置的空壳公司,均不在管理部门予以审核的范围之列。同时,境外企业开展的二次投资行为,也不在对外投资管理的范畴,不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根据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的境外投资ODI备案实际办理经验,大部分企业基本满足以下4个申请条件便可以通过审核: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
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
主体需要为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
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4.财务要求:
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