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注册秘书
新加坡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必须委任一名公司秘书。其职责包括:
1)及时呈交公司法令所规定的报告和表格给商业注册局注册官;
2)妥善保管公司的名称和会议记录;
3)在必要时,签署证实每份契约与董事会决议案。
4)确保公司文件妥善地盖上公司印章。
新加坡公司注册秘书
新加坡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必须委任一名公司秘书。其职责包括:
1)及时呈交公司法令所规定的报告和表格给商业注册局注册官;
2)妥善保管公司的名称和会议记录;
3)在必要时,签署证实每份契约与董事会决议案。
4)确保公司文件妥善地盖上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