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中心
房屋安全鉴定的分类:
厂房房屋安全鉴定:
①、客户验厂房屋安全鉴定:欧户在进行验厂时要求厂方提交《房屋竣工验收》,如企业无法提供,则可针对房屋目前情况,委托立第三方检测机构进屋安全鉴定,并对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的加固处建议。
②、厂房设备承重检测:一般为工业建筑(厂房、仓库、生产车间及机房较多),为满足使用需求需在房屋楼面或其他承重构件上增加吊车、档案柜、机械设备、货柜等设备前(后)为了解建筑目前楼面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增加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的检测鉴定,并对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及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的加固处建议。
总而言之,未经房屋鉴定的房屋,居民平时要定期观察房屋内墙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倾斜和裂缝等现象。**要注意观察裂缝出现的部分这些都是房屋质量鉴定的项目。其中,由材料干湿变化引起的地面、墙面网状裂缝,或由热胀冷缩变形原因造成的裂缝不属于危险裂缝。居民碰到类似情况须引起重视,并尽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3、哪些房屋可作安全鉴定?
(1)达到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
(2)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
(3)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
(4)发生自然灾害,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5)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
(6)危及房屋安全、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
4、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房屋安全鉴定时,应向机构提供哪些资料?(仅供参考,以当地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要求为准)
(1)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人身份证件;
(3)房屋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资料。
5、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哪些程序进行?(仅供参考,以当地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程序为准)
(1)受理;
(2)进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签发鉴定报告书。
6、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怎么处理?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可分为以下四类情况进行处理:
(1)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2)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3)停止使用:适用于已不能使用,也无修缮**,但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4)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需立即拆除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