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做化工装备的企业,国内做石化装备的企业,国内做非标装备的企业油气化工品的一级和特级码头装卸臂或软管法兰接口、阀组区、机泵密封处、油气回收装置等可能泄漏可燃气体的释放源附近,应布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器。
5.5.2 可燃气体检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5.2.1 检测器位于释放源的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二者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5m;位于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二者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
5.5.2.2 检测相对密度大于空气的可燃气体,国内做化工装备的企业,国内做石化装备的企业,国内做非标装备的企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应高出地坪面0.3m~0.6m;检测相对密度小于空气的可燃气体,安装高度应高出气体释放源0.5m~2.0m。
5.5.3 可燃气体检(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发送至现场报警器和码头控制室或值班室的指示报警设备。
5.5.4 油气化工码头应配置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配备数量可根据场地条件、装卸物料的危险性、操作人员的数量等综合确定。
5.5.5 可燃气体检(探)测器、报警器的选用和安装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的有关规定。
5.5.1 码头易发生可燃气休泄漏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休检测器有利于安全监控。考虑到码头环境、仪表维护和检修条件等,按照码头防火等级分级管理,对防火等级要求高的码头要求设置固定式检测器。防火等级相对低的码头,国内做化工装备的企业,国内做石化装备的企业,国内做非标装备的企业未要求配置固定检测器,但要通过配置的使携式报警器对码头释放源加强安全巡检。生产及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泡沫问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6.1.2 设置在码头工作平台或趸船上的生产管理用房不宜朝向爆炸危险区域开门,朝向爆炸危险区域的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6.1.3 码头装卸设备区、工艺阀组区、机泵区、国内做化工装备的企业,国内做石化装备的企业,国内做非标装备的企业物料计量区等应设置防止液休流淌的围堰,液化天然气和低温液化烃码头还应设置紧急泄漏收集池。6.1.1 为保障油气化工码头重要生产建筑及消防设施的安全,规定此类建筑的耐火等级。
6.1.2 生产管理用房是指作业期间有人员值守的工艺操作间、值班室等。
6.1.3 在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设置围堰目的是控制泄漏物扩大蔓延,有利于应急处置。液化天然气和低温液化烃发生泄漏后对周围设施及人员可能造成低温影响,国内做化工装备的企业,国内做石化装备的企业,国内做非标装备的企业因此需要设置收集池进行集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