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管控物质
RoHS10项:铅(Pb)、镉(Cd)、汞(Hg)和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拟新增管控物质2项:TBBP-A和MCCPs。
常规样品量是20克,整机测试可以先送1套样品给实验室拆分评估,需要补样物料依据实验室提供的补样清单接受补零部件测试。
适用产品
适用于以下11类电子电气产品及其零部件和材料。
11类: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IT及通讯设备,消费性设备,照明设备,电子电气工具,玩具、休闲及运动设备,医疗设备,监测和控制设备,自动售货机,不在上述10种的其他电子电气设备。
法规
2011/65/EU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RoHS)
《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标准
IEC 62321系列标准
管控模式
产品需满足有害物质限值要求,并需正确加贴CE标识以及撰写技术文档和EU符合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