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条例规定,香港公司需每年向税务局主要申报公司业务状况。如收到税务局下发的报税表,必须在税务局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逾期将受到罚款、出庭、坐监等处罚。
香港税务条例规定,香港公司需每年向税务局主要申报公司业务状况。如收到税务局下发的报税表,必须在税务局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逾期将受到罚款、出庭、坐监等处罚。
税务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会计服务
会计服务主要指理账,即整理会计账簿,编制凭证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试算平衡表以及总分类账、明细账、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等基本表式。
记账所需要的资料:
A、所属会计期间的银行月结单(对账单)、存折及对应的交易底单等。
B、所属会计期间的所有业务发票,如销售发票,采购发票等。
C、所属会计期间的所有费用单据(现金支付或者银行支付),如工资、房租、差旅费、电话费、应酬费、管理费、运费、报关费、文具费等。
D、截止会计期间期末止,公司的资产,如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支付的押金、预付款等资产项目的明细。
E、截止会计期间期末止,公司的负债,如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收取的定金、预收账款等负债项目的明细。
以上内容为主要记账所需的资料,针对不同类型公司,要求不同。
2、核数服务
港税务条例规定:所有公司的正常申报,公司的账目必须经过香港执业会计师审核后,出具核数报告,递交给税务局,方视为有效申报。
A、核数的对象为公司的基本账目,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表、试算平衡表等。
B、核数报告必须由香港的执业会计师出具。
C、核数的范围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D、核数需支付一定的费用。
3、报税服务
如果是有业务的申报,在递交利得税的同时,一并递交会计师出具的核数报告。如果是无业务的申报,只需递交利得税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