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机构:华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服务内容:粤港FV、粤Z车牌申领辅导、纳税、购车、上牌综合服务
联络方式:华商谢经理 * 电话详见文章附图
随着皇岗口岸、沙头角口岸等地的重建,深圳湾口岸作为巨无霸级的存在,依然保持24小时通关,且持有深圳湾口岸的两地牌指标,可以直接通行粤港澳大桥口岸,这无疑让深圳湾粤港两地牌的指标申请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华商公司在粤港两地车牌办理方面,现已服务客户数量数百宗,办结车牌指标数量超300个!需要了解粤港两地车牌申领的,可以直接联络我。本文将着重就深圳湾口岸的粤港两地车牌申领条件,做出概括性总结,希望能给到相关人士一些指引。
(一)申请条件
1. 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最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2.同一内承单位有多个投资商户的,根据投资商户的投资比例计算其纳税额。
3.同一投资商户投资多个内承单位的,只能选取其中一个内承单位办理。
4.申请香港入出内地的商务车指标只可选择一个当前开放申请的通行口岸,口岸选定后不能变更。
5.原已申办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港珠澳大桥口岸指标除外)的投资商户,如需申请增办指标,按上述申请条件1的增量指标条件办理。
(二)办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商户批准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3.商户登记文件
(1)商户为港澳台公司的。
属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处《公司注册证书》;属香港无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属澳门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登录及附注);
属台湾地区公司的,提交台湾地区商业登记证明文件。
(2)商户为海外公司的,提交海外商业登记证(经广东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3)商户为自然人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士提交护照及护照的广东省内公证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中文翻译本原件。
4.车辆登记文件
车辆所有人登记名称与投资者名称不一致的,提交以下材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或董事):
投资者为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
投资者为香港无限公司的,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投资者为澳门公司的,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
投资者为海外公司的,提交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并由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