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温试验:
不带电贮存:70℃,保持48h,恢复2h,测试设备是否工作正常;带电工作:55℃,保持工作状态,观察设备是否正常工作;依据标准:GJB1503A-2009 GBT2423.2等。
二、低温试验:
不带电贮存:-40℃保持24h,恢复2h。测试设备是否工作正常:带电工作:-20℃,保持工作状态,观察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参考标准:GJB1504A-2009GBT24231等。
按地区和使用场合不同,GB2423.1-81和GB2423.2-81分别规定了不同温度等级的优先数值。
低温环境温度:-65℃,-55"C,-45"C,-40℃,30℃,-25℃-15℃,-10℃,-5℃.0℃,+5℃;
高温环境温度:+200℃,+17S℃+155℃+125℃+100℃+8S℃+70℃,+65℃,+60℃+55℃,+50℃+45℃,+40℃+3S℃,+30℃。温度的允许偏差范围均为±2℃。
在试验样品温度达到稳定后,高、低温条件试验的持续时间根据需要从下列数据中选取:
2、16、72、95(h)
测试标准
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IEC60068-2-2基本环境试验规程*2-2部分:试验试验B:干热 IEC60068-2-1:200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低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