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部装修拆改安全检测鉴定与“验房”的区别:
进行室内装修质量检测的主要原因一般有:
1.对装修质量不放心,检测后根据报告要求进行整改;
2.为了提高装修质量,避免反复整改造成没必要的浪费;
3.利益双方对质量问题产生分歧;
4.诉讼取证;
室内装修质量检测顾名思义,对室内的装饰装修质量按照国家标准,由专业的检测工程师使用标准要求精度的设备仪器。
其实室内装修质量检测与俗称的验房有本质区别,只不过因为“验房”较为顺口,容易让别人记住,所以广为流传,验房和室内装修质量检测主要以下区别:
1.验房公司较早成立于2006年,因为06年之前没有验房这一说法 , 成立2年的公司很难有很多知识积累和沉淀;而检测单位从*后就已经成立,当时一般为国有单位;
2.验房公司一般都未通过相关部门的认证,不持有资质(资质的详细介绍可以查看我的其他帖子),出具的报告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而检测公司因为公司性质本身的要求,一般都会有相关资质;
3.验房公司因为没有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经常不受控,遇到服务问题,经常投诉无门;
4.设备、人员、质量保证程序都有区别,在申请资质的过程中,对这些条件都有考核项目,设备需要溯源(设备的溯源不懂可以看我的其他帖子)、人员需要考核、质量保证体系需要证明其可行性适用性,而这些验房公司是肯定不具备的;
关于检测鉴定报告存在的哪些问题:
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才在全国普遍提出的,经过近二十年的工作实践,出现了不少的问题,有些纯为科学技术问题,有些则与科学技术水平无关,为此,就部分问题谈点个人看法:
1、鉴定检测工作的资质问题。
表面上看资质并不是很重要的问题,其实不然。
目前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大多结论都要依赖于检测数据,若检测的数据全面、详细、准确,其鉴定结论也就科学、公正,鉴定报告才具有*性。
2、鉴定报告的一性问题。
规定:市、县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而在实际工作中,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的一性似乎不引起人们的重视,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的法律效力也是较不严肃的,一味地强调市场行为,由此而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3鉴定检测的科学性问题。
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是一项较其复杂、科技含量较高的工作,由于房屋建设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部门很多,如建设场地的地质勘察、房屋建筑的规划审批、设计、施工、监理及房屋的管理等部门的工作,这里主要探讨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工作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材料强度检测问题。
由于科学技术水平、检测技术和设备等方面的原因,检测工作中对所抽检对象检验数据的准确性本身可能就存在问题。
如在砌体结构房屋中,砂浆强度等级的准确评定是较为困难的一项工作,其影响抽检数据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抽检部位、方法、灰缝厚度、已使用的时间等),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也就是值得考虑的问题了;房屋砌体柱的抗压强度设计值的确定也是较为困难的工作,目前尚未见到砌体柱原位试验测试技术的有关规定;又如混凝土标准抗压强度的现场检测问题,不同的检测方法其检测结果经常存在差异;检测数量、检测部位的不同,检测出来的数据也不尽相同。
如果房屋改造了,那么室内加层改造对房屋原结构会有什么影响吗?
答案是会增加原来房屋的荷载,如果**过荷载会对房屋结构有影响,改造前应该对房屋原结构进行验算比较稳妥。
那么在做房屋改造检测的时候,常用的加层方法有那些呢?
工程结构鉴定与加固内容常用的加层方法就是两种:
1、是按原设计的结构构造形式加层;
2、就是采用轻质结构加层。
在办理房屋改造检测的时候,要怎样确定房屋可不可以加层?
现在想加建多一层,要请谁测试才懂房屋能不能加建,不懂可不可以承受在建一层的压力?
至于加层,按照情况加层不加层,要到现场了解情况。
要观察现有房屋周围基础砖,是否有开裂,如果完好的话,又先不考虑以后的维修费用,就可以加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