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缺性的名声不好,但它不仅仅是缺乏消费者的选择:它是关于生产者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创造者从他们的创作中获得有意义的收入的能力。在我们当前以平台为媒介的无限内容世界中,不存在稀缺性。在社交平台上,内容无休止地商品化——一个视频与下一个视频或多或少相同,一首歌曲与下一首歌曲相同,内容可以很容易地在互联网上复制。
近年来,数字藏品发展如火如荼,各个行业企业纷纷布局,但我国数字藏品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只有原创内容形式的数字藏品是与国际的NFT比较接近。这也意味着,作为中国化的NFT,数字藏品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展,一方面有利于数字藏品价值的开发和持续发展,但另一方面,也面临着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
首先,数字藏品的价值不确定性。一方面,数字藏品价值所在就是数字藏品的“唯一性”,数字藏品从概念上应该是非同质化的,当前有些数字化藏品设计中,数字藏品与藏品之间的同质化程度比较高,无法引发用户收藏的热情。另一方面,数字藏品作为艺术品应该具有艺术价值,但是艺术价值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因此数字藏品的价值在现阶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数字藏品的营销手段。
其次,虽然NFT能够和数字藏品结合形成的权属,但是不能证明数字藏品的原创性,诸如一个原创的NFT藏品头像可以卖100万,但如果将这个头像复制之后加上相框,这是另一个NFT的藏品,但实际上两个藏品的实质是一致的。
后,数字藏品国内交易公开透明度不够。虽然当前我国数字藏品发售在多平台遍地开花,但是我国还未从法律上对数字藏品的投资和交易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在交易规则、交易信息、交易流程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
NFT可简单理解为“数字产品的所有权证明”。它所囊括的产品类型多种多样,图片、影像、音乐、社交关系都能成为NFT。这些产品基于以太坊的智能合约,通过qukuailian确权,拥有稀缺、唯一、不可篡改、去中心化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