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原产地证在我国一般由海关签发(贸促会也可签发,但办理较少,一般原产地证CO则由贸促会签发较多)
-优惠原产地证:
FTA是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Agreement)的简称,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包括单独关税区)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作的贸易安排。由FTA 的缔约方所形成的区域称为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也是在WTO 给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在
服务领域改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形成的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特定区域”。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是我国的原产货物出口到缔约方进口国海关通关时,国外客户享受关税减免待遇的必要凭证。目前,我国可签发《亚太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中国-瑞士自由贸协定》、《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澳大利自由贸易协定》等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
申办海关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所需资料:
企业可根据出口货物信息填好对应的原产地证格式给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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