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带网销的保险代理公司牌照转让费用流程 13811634736 李
北京保险经纪公司办理转让价格 全国性保险代理牌照转让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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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1)保险经纪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
(2)保险经纪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2、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
(3)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5)诚实守信,品行良好。
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可以不受前款第(1)项的限制;担任金融机构**管理人员5年以上或者企业管理职务10年以上,可以不受前款第(2)项的限制。
3、保险经纪机构免除董事长、执行董事、**管理人员职务或者同意其辞职的,其任职资格自决定作出之日起自动失效。
(1)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2)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4)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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