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异常经营清单,必须先将异常经营清单移出,看什么原因导致异常,然后根据不同的因素解决困难。
一、未按规定申报年报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报并公告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单;
二、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披露责任的企业,应当先履行其信息披露责任,然后向工商部门申请删除异常经营清单;
三、公告企业信息内容隐瞒具体情况,徇私舞弊的,变更公告信息后,向工商部门申请删除异常经营清单;
四、失去联系的企业,可以依法处理住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工商变更,或者明确提出可以根据记录的住所或营业场所重新建立联系,可以申请删除异常经营清单。企业对列入异常经营清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管机构明确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此外,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行政裁决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对纳入异常经营清单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