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流程和手续,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外国企业的经营战略也发生了调整,许多在华代表机构完成了历史使命,不再继续维持正常的运转。
不少代表机构就直接退租关门走人,并不知道应当依法予以注销。
1)注销流程。
根据《条例》第三十二条登记机关(部门)对于注销文件的要求,中企晟源北京办理的代表机构注销实践,相关的注销流程如下图:
2)具体注销手续:
①税务注销
不同于公司注销需先向商务部门办理注销备案,并向部门办理清算组备案的流程,代表机构的注销直接从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开始。
一般来说,税务注销是注销阶段耗时真长的一个阶段,也是真有可能影响注销进度的一个阶段,若税务未注销完毕,后续外汇注销、注销都就无法进行。
因此,代表机构应当谨慎对待税务注销工作(公司注销亦同)。
整个税务注销阶段,真快也需要一个月左右,慢则半年甚至更长时间都有可能。
为便于代表机构办理税务事宜,代表机构在关闭清退员工时,尽可能与原办税人员签署劳务合同,相关涉税注销业务仍由其协助处理。
②海关注销
实务中,多数代表机构在设立登记时并未办理海关手续,那注销时是否就可以不办理海关注销手续了?是否定的,根据《条例》的规定,即使代表机构未办理海关手续,仍应当向海关部门申请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
中企晟源在为某代表机构申请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时,海关要求提交注销申请书、外国企业关于代表机构的注销决议、代表处登记证正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材料提交5个工作日后,即可领取《海关手续办结通知》。
代表机构的海关注销手续一般来说并不复杂,而且可以和税务注销同时申请。
③外汇注销
同样地,一些代表机构在设立登记时也未办理外汇登记手续,依据《条例》的规定,仍应当向外汇主管部门申请改代表机构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
外管局申请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时,注销申请书、外国企业关于代表机构的注销决议、代表处登记证正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材料无误,当日即可领取《办结外汇手续证明》。
④剩余经费汇出及银行账户注销
按照《条例》规定的,前述税务、海关、外汇注销完结,即可向部门办理代表机构注销登记手续,后续再办理剩余经费汇出和银行账户注销等业务。
否则,资金早早汇出,再办理注销等手续时所需交通费、人工费等结算均会产生不便。
中企晟源常经理认为,正常而言,不应要求企业同时缴销公章。
故此,代表机构(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先向主管部门确认是否需同时缴销公章,若无需同时缴销公章,则可以在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后,再办理剩余经费汇出及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在此,需特别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代表机构不可进行营利性活动,对于非来源于外国企业拨付的资金,应当谨慎对待。
否则,代表机构注销时,该笔资金很难转出或汇出,还有可能因为不合规操作遭受行政处罚。
银行账户注销相对来说,操作较为简便,一般来说,按照银行要求提供资料即可,且可以和剩余资金汇出一同操作办理。
若代表机构尚有银行结息等小额资金未办理汇出手续,则可在账户注销时取现。
⑤注销
前述税务、海关、外汇等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即可按照《条例》规定,向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除了前文所列①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税务、海关、外汇注销证明以外,还需缴销代表机构登记证、代表证等证件。
具体所需材料,代表机构在提交申请前可向主管部门进行确认。
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虽不及公司注销复杂,但仍不应掉以轻心,甚至不办理注销手续。
以免给外国企业在华的其他投资或业务带来负面影响。
中企晟源常经理希望本文能够为代表机构注销登记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如有不明白可以找我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