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要求外资占股比例不足10%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如果是ICP,EDI许可证的话可直接在当地通信管理局按内资流程申请,如果是其他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如VPN,CDN等需看外资方是否为海外外资,若是外资方为香港澳门且外资比例不超过10%便可以申请,反之若是外国企业则不可申请(不论占股比例多少)。
一、外资ICP许可证申请的条件:
1,申请公司是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应为持有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大陆公民。
2,外资占比不超过50%;
3,从事全国范围业务的注册资金至少1000万,业务范围只在省内的注册资金至少100万;
二、外资ICP许可证审定流程:
1,向工信部提交申请,取得“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2,凭审定意见书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获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
4,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信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所需材料:
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4、公司章程(加盖工商调档查询章);
5、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
6、中外方投资者的有关证明材料;
7、外方主要投资者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材料(外方股东中占比最大者,占外方总出资额的30%以上);
8、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