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安装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所申请类别、等级的经营业务范围和相应的注册资金。
(二)具有必要的管理人员、专ye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拥有符合要求的固定营业场所、维修设备、专用工具及测试仪器测量器具。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六)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及环境污染等事故。
(七)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分类基本条件对照表附后(附表 1)。
附表1: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分类基本条件对照表
申请程序与主要管理办法:
1.申请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并填写相关资料,申请资料应完整、成册,并提供电子版。书面资料统一邮寄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秘书处(能力等级办公室)。
2.现场考察:对于申请各类别特级和Ⅰ级的企业,在完成初审后原则上应由能力等级办公室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对于申请其他等级的企业,可根据情况抽样进行现场考察。
3.申报企业所提供的资料,能力等级办公室对通过专家符合性审查的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形成审查报告,报送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经秘书长办公会审定,对于符合所申请等级要求的企业名单,通过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官f网站(www.chinacraa.org)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4.中国制冷空调行业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实行年度审核制,年度审核应比其发证月提前 2个月提出申请;有效期满须提前 3个月办理期满换证复核手续。
5.企业提交申请资料被查证不实或被撤销证书的,2年内不接收其重新备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