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资增值电信占比
(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EDI(**于经营类电子商务);
(含其他国家)可占比 ****
(二)内地境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下的“国
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三)存储转发类业务 CDN;
(四)呼叫中心业务
(五)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ISP
(六)信息服务业务
(七)ISP 的其他业务范围
。
固定网数据传输,港澳及其他国家均不开放
DNS 互联网域名解析服务业务,WTO 开放的国家小于等于 50%
WTO 未开放的,或者超过 WTO 开放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