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融资担保公司注册条件及流程
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融资担保牌照办理
(一)股东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福州市区范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其他设区市市区范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各县级范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厦门、泉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等担保审批权限下放地区可自行确定注册资本限额,但*低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拟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厦门地区)
(一)股东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包括股东应当具有出资能力,以自有资金出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虚假注资、循环注资和抽逃资本。控股股东应当持续经营2年以上,*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净流动资产大于出资额,实施本项目投资后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由市、区两级财政直接或间接出资设立,主要为本辖区内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的融资担
公司,实缴货币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三)拟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包括拟设融资担保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主要业务模式、设立必要性和可行性等方面内容;
(2)持有5%以上股权股东的资信材料。企业法人股东应当包括营业执照、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出资能力专项审计报告等;自然人股东应当包括身份证明、个人信用报告、*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出资能力专项审计报告等;
(3)股东出资的验资报告;
(4)拟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资格材料,包括身份证明、个人简历、学历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等; (5)公司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1*申请设立的报告
2*公司章程草案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
5*送达地址确认书
6*法人出资人企业信用报告
7*法人上年度及近三个月审计报告
8*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9*法人近两年纳(涉)税证明
10*法人出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1*自然人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12*自然人出资能力专项审计报告
13*自然人出资人个人信用报告
14*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15*出资人承诺书
16*验资报告
17*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托管意向书
18*拟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19*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20*设区市监管部门报送初审意见的函
21*设区市监管部门与拟任职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任职前考核谈话记录
22截至批复决定日的验资账户交易明细清单
23领证人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24领证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
办理结果:
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
(一)股东(法人出资人经营满三年)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出资到位; (二)注册资本符合当地*低要求,为实缴货币资本; 1.法人出资人: 审计报告中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出资额。 2.自然人出资人: 自然人出资能力专项审计报告中的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出资额。 (三)设区市监管部门对拟任职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了任职前考核谈话,并对其是否熟悉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签署了确定性结论意见; (四)有较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五)申请人领取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时应审查验资账户交易明细明细中注册资本是否全额持续在账上。 点击收起
办理结果:
提出审查意见
决定
准予许可决定书、不准予许可决定书